2021年度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招标公告
新闻动态 · 2021-03-01
返回 为落实中共中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延安大学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水平”的重要指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协助延安大学创办了乡村发展研究院,由海闻教授担任首任院长。乡村发展研究院自2019年9月15日成立以来,已成功举办了两届乡村发展延安论坛,并启动了一系列研究、培训和教学活动。为充分调动国内兄弟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深入探讨中国三农工作的新问题和挑战,更好地为党中央和各级政府、涉农企业提供咨询建议与研究调查,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决定就科研项目面向国内专家学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应具有履行研究任务能力,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应具备科研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经验和工作业绩。
(二)成果要求
1、提供综合调研报告和论文,知识产权归属延安大学;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有使用本项目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
2、在SSCI/CSSCI发表一篇或一篇以上论文,延安大学为作者第一单位或第二单位;
3、在年度“乡村发展延安论坛”或其他安排的研讨会上介绍研究成果。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批准的立项报告审核最终结果。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在审核后出版,对违约者,本院保留终止资助以及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投标时间和方式
1、投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3月20日。
2、投标方式:申报研究课题的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申请书》,提出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进度安排、研究成果目标等。申报书内容应符合附件1有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报。
3、申报材料递交: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发送电子版申请书(Word版本)至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工作邮箱,并与联系人确认。
(四)有关安排及要求
1、课题执行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2、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于2021年4月1日前通知入选申请人,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中标项目由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支持,并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报告、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项目结题报告和2000-5000字简约版的项目报告。
4、科研项目参照《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说明》、《延安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延大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标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杜涛 蔡荣
联系电话:0911-2650750
电子邮箱:rdi@yau.edu.cn
联系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新校区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
邮政编码:716000
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