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招聘启事
博士后 · 2016-05-19
返回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是一所新型的研究型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任院长是已故著名管理学家成思危教授。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在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教学科研骨干和青年教师。
一、引进标准
1.各中科院研究所年龄在60岁以下的 “杰青”、“准院士”一类的成名科学家;
2.“”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优青”;
3.优秀拔尖青年,原则上以从事理论性研究为主。一般应受过良好教育、有才华、在所从事专业上已崭露头角,并且课程试讲效果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岁。
二、相关待遇
(一)工资
拟引进人员工资一般由基本收入和奖励构成;对于特别优秀者,经国科大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执行协议工资。
(二)科研启动经费和人才津贴
经国科大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批准,除现有的相应工资外,在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具体如下:
1.对于“两院”院士、“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顶尖人才、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B类入选者等高端人才, 以及“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青”、“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等,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经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经费和3年人才津贴。
2.对于“”短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按实际到岗时间,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经费。
3.对于“”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优青”、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C类候选人,提供科研启动经费70万元,经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批准,可在3年内享受一定的人才津贴。
4.其他引进的优秀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可申请校部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5.对于执行协议工资的,不再享受人才津贴。
(三)住房
对于来自境外、京外的新引进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房产部门相关规定,可提供为期3年的周转房;若不占用学校周转房,可按国家规定按月领取住房补贴。
三、引进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学院成立人才引进专家组,根据学科和教研室的发展需要,按照人才引进的原则和条件,经学院院长同意,发布招聘信息。
2.应聘者提交材料
应聘者一般应提交如下材料给学院负责人才引进的院长:《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学科研人员申请表》(点击下载)、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学术论著目录及论著首页复印件、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学术影响及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3封专家推荐信等。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提交的申请材料可由学院组织准备,但须经本人审核同意。
3.学院初审
学院负责对应聘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同行专家组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同意,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表决,由学院院长和联系学院的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4.校人事处复审
校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复审,报主管人事的校领导签署意见,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拟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由校人事处邀请3-5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价,评价结果在评议前提交学校。
5.学校审批
校学术委员会组织遴选评审,一般应聘者应由本人到现场答辩,特别优秀人才的情况可由学院介绍。校学术委员会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复审、评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到会成员同意票数2/3及以上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校人事处负责通知学院及拟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前,拟引进人员需提交1个月内的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
引进人员自全职到岗工作之日起,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聘期内按学校要求参加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杨丹静老师
咨询电话:86-10-82680681
电子邮件:yangdj@gucas.ac.cn (请在投送申请材料时抄送给sywang@amss.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