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聘博士后
博士后 · 2016-04-20
返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学院还是中国政府倡导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所在地,该学院是中国政府在APEC框架下倡导建立的第一个旨在促进区域能力建设的机构。
2015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了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同等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在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已获得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
5、具有团队工作精神,动手能力强,有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招生名额
学院2016年计划与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5名。
三、在站时间
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在站期限,在站工作期限不得超过3年。
四、工作条件和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按上海市有关标准缴纳四金。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学院为其提供科研经费及岗位津贴。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在上海无固定居所,学院为其免费提供住房。
4、博士后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的迁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研究课题
学院根据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提出了17项博士后研究课题(见附件1)。
六、申请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向我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2);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没有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3、本学科两名博士生指导老师推荐信(见附件3,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4、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
5、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及户口本(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6、在职人员需在面试前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函件。
7、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驻外使(领)馆《推荐意见表》(见附件4)或出具的留学证明。
本站接收上述材料的文本材料及电子文档。
七、审批程序
1、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上报学术委员会。
2、学术委员会通过面试,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和评议,确定博士后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邮 编:201702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111/68047
手 机:18121168111/18121168047
电子邮箱:wangxin@snai.edu/cjr@snai.edu
联 系 人:王欣 崔景瑞
附件1:
博士后研究课题
序号 |
课题名称 |
1 |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问题研究 |
2 |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研究 |
3 |
政府会计研究 |
4 |
阿米巴在中国的应用研究 |
5 |
管理会计与国家治理 |
6 |
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 |
7 |
大数据与管理会计研究 |
8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研究 |
9 |
融资融券制度与资本市场波动性研究 |
10 |
内部审计管理研究 |
11 |
内部控制审计研究 |
12 |
公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 |
13 |
PPP模式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问题研究 |
14 |
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研究 |
15 |
新常态下中国税制改革问题研究 |
16 |
XBRL分类标准及应用研究 |
17 |
服务创新与服务管理研究 |
附 件: |